便民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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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人是貴分署之義務人,惟其年長行動不方便,貴分署就需特別扶助者有無提供相關便民服務?
【愛心到府服務】 為體恤身心障礙、年長或行動不方便等之義務人,往返本分署洽辦業務之舟車勞頓,並提供更快速便捷之服務,本分署訂有『愛心到府服務』,只要義務人以書面、電話、傳真或線上使用愛心到府服務信箱方式提出申請,本分署即會安排執行同仁到府服務,義務人僅需備妥國民身分證、全民健康保險卡等相關證件,以供核對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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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我要上班,只有午休時間可以外出,貴分署中午時間有無提供服務?
目前本分署於中午12:30至13:30,提供民眾繳款及業務諮詢之便民服務,歡迎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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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白天都要上班,請假不方便,可否晚上下班後來繳款﹖
本分署有提供夜間繳款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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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想要申請分期繳款,但住的地方離貴分署辦公室要2個多小時車程,擔心不符合資格多跑一趟,有什麼方法可以先知道能否分期的方法嗎﹖
可以打電話向承辦人洽詢。另外本分署網站有線上申請分期繳納,義務人可以先在網路上提出申請,本分署承辦人會和申請人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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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收到貴分署通知我在11月20日上午10時到分署說明財產資料,但當日有事情,無法前往,該如何處理﹖
依行政執行法第17條第1項第6款:「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執行分署得命提供擔保,限期履行,並得限制其住居;另依同條第3項第2款,如經命提供擔保,限期履行,屆期不履行亦未提供擔保,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執行法院得聲請法院裁定拘提之。 所以義務人收到本分署通知,如有事無法前往,得先電話和書記官連絡,並以書面或線上申請改期到場說明,以免影響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