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資訊公開服務導覽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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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服務園地為便利民眾取得政府資訊,雙管齊下:除規定民眾依法可向政府申請提供,並規定政府機 關主動公開之資訊範圍。
首先,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政府必須主動適時公開的資訊內容,以免這些與民眾權益攸關之施政、措 施及其他有關之政府資訊過時,影響民眾權益。
這些主動公開資訊多半會以政府網站、政府公報、記者會、說明會等形式或其他公開陳列方式提供。
本分署以網站為公開管道之一,彙整本分署主動公開資訊連結如下,另配合公開陳列等方式進行。
其次,如不在主動公開範圍之資訊,只要不違反國家機密、民眾個人權益,均可書面向政府申請提供 ,各政府機關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訂定相關的服務申辦程序,民眾按規定提出申請即可。
如何取得本分署主動公開資訊?
本分署網站為提供政府資訊管道之一,建議您可依據本分署網站瀏覽架構,定期瀏覽本分署網站所提 供之即時資訊。 另本分署為方便民眾從政府資訊公開角度瀏覽資訊內容,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明訂之「主動公開政府 資訊之範圍」,斟酌公開技術之可行性,選擇適當之下列方式行之:
政府資訊公開法第7條第1項規定應主動公開政府資訊項目 | 內容連結 |
一、條約、對外關係文書、法律、緊急命令、中央法規標準法所定之命令、法規命令及地方自治法規。 | 本分署相關法規查詢 |
二、政府機關為協助下級機關或屬官統一解釋法令、認定事實、及行使裁量權,而訂頒之解釋性規定及裁量基準。 | 本分署無此方面之行政資訊,故無主動公開之問題。 |
三、政府機關之組織、職掌、地址、電話、傳真、網址及電子郵件信箱帳號。 | 組織職掌 機關位置及交通方式 洽公資訊及連絡電話 |
四、行政指導有關文書。 | 本分署無此方面之行政資訊,故無主動公開之問題。 |
五、施政計畫、業務統計及研究報告。 | |
六、預算及決算書。 | 預算及決算書、會計報告 |
七、請願之處理結果及訴願之決定。 | 請願之處理結果,不論有無成案,均適時公布於本分署網站。 ( 承辦單位:行政執行室、秘書室 )。 |
八、書面之公共工程及採購契約。 |
關於書面之公共工程及採購契約,由秘書室公開陳列於該室之方式辦理,且提供影本或備分陳列,俾利民眾申請查閱。 ( 承辦單位:秘書室)。 |
九、支付或接受之補助。 | 支付或接受之補助 |
十、合議制機關之會議紀錄。 | 本分署無此方面之行政資訊,故無主動公開之問題。 |
◎ 如果您對政府資訊公開法並不熟悉,建議您先閱讀「政府資訊公開法園地」 下之「政府資訊公開法問答集」或 政府資訊公開問答暨解釋彙編」,瞭解您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