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押薪水1/3時,造成生活上困難,怎麼辦?
1.強制執行法第122條:債務人對於第三人之債權,係維持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 親屬生活所必需者,不得為強制執行。2.故倘若扣薪三分之一造成台端生活上困難,可具狀並檢附相關具體資料向本分署 申請酙減扣薪比例,本分署承辦人員會審酌實際情形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