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回首頁

:::

公示送達 113 年 2 月 23 日屏執平112罰00242063字第1130044593A號之(執行命令函)1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3-28
  • 資料點閱次數:178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318

發文字號:屏執平112年空污罰執字第00242063

 

主旨:公示送達 113 2 23 日屏執平11200242063字第1130044593A號之(執行命令函)1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分署112年度空污罰執字第242063號等義務人潘廖明理之空氣污染防制法行政執行事件,因應受送達人潘廖明理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平股書記官領取。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