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回首頁

:::

公示送達112年11月13日屏執和112費00172401字第1120176254A號執行命令共1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1-20
  • 資料點閱次數:229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1117

發文字號:屏執和112年汽費執字第00172401

 

主旨:公示送達1121113日屏執和11200172401字第1120176254A號執行命令共1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分署112年度汽費執字第172401號義務人梁開富之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機車行政執行事件,因應受送達人梁開富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和股書記官領取。

二、本件於1121113日以屏執和11200172401字第1120176254A號執行命令扣押義務人於第三人之存款債權。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