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112年6月6日屏執和112罰00006165字第1120191503A號執行命令及112年7月13日屏執和112罰00006165字第1120228923X號執行命令共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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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2-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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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7月20日
發文字號:屏執和112年道罰執字第00006165號
主旨:公示送達112年6月6日屏執和112罰00006165字第1120191503A號執行命令及112年7月13日屏執和112罰00006165字第1120228923X號執行命令共2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分署112年度道罰執字第6165號義務人黃佩宜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鍰)行政執行事件,因應受送達人黃佩宜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和股書記官領取。
二、本件於112年6月6日以屏執和112罰00006165字第1120191503A號執行命令扣押義務人於第三人之存款債權,並於112年7月13日以屏執和112罰00006165字第1120228923X號執行命令請第三人東港中正路郵局將扣押之款項解繳予移送機關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東港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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