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回首頁

:::

公示送達112年7月18日屏執和111健00338861字第1120074542X號執行命令共1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7-19
  • 資料點閱次數:170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718

發文字號:屏執和111年健執字第00338861

 

主旨:公示送達112718日屏執和11100338861字第1120074542X號執行命令共1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分署111年度健執字第338861號等義務人許育淇(原姓名:許碧足)之全民健康保險法行政執行事件,因應受送達人許育淇(原姓名:許碧足)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和股書記官領取。

二、本件於112718日以屏執和11100338861字第1120074542X號執行命令請第三人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將扣押款項解繳予移送機關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高屏業務組。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