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 112 年 7 月 5 日屏執平111罰00018733字第1120214173A號之(執行命令函)1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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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7月10日
發文字號:屏執平111年道罰執字第00018733號
主旨:公示送達 112 年 7 月 5 日屏執平111罰00018733字第1120214173A號之(執行命令函)1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分署111年度道罰執字第18733號等義務人簡宏益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鍰)行政執行事件,因應受送達人簡宏益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平股書記官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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