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112年7月1日屏執平111年牌稅執字第00020705號之第一次不動產拍賣通知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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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2-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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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7月6日
發文字號:屏執平111年牌稅執字第00020705號
主旨:公示送達112年7月1日屏執平111年牌稅執字第00020705號之第一次不動產拍賣通知1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分署111年度牌稅執字第20705號等義務人鍾鴻宇之使用牌照稅法行政執行事件,因應受送達人抵押權人李正成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平股書記官領取。
二、本件爰定於112年8月1日下午3時進行第一次不動產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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