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本分署同發文日屏執平112稅特00009615字第1120124191A號之執行命令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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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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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6日
發文字號:屏執平112年營所稅執特專字第00009615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分署同發文日屏執平112稅特00009615字第1120124191A號之執行命令1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分署112年度營所稅執特專字第9615號等義務人昌晟綠能系統有限公司之所得稅法-營利事業所得稅行政執行事件,因應受送達人昌晟綠能系統有限公司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平股書記官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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