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112年4月13日屏執和105費00025048字第1120036684A號執行命令及112年6月15日屏執和105費00025048字第1120066284X號執行命令共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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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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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15日
發文字號:屏執和105年勞費執字第00025048號
主旨:公示送達112年4月13日屏執和105費00025048字第1120036684A號執行命令及112年6月15日屏執和105費00025048字第1120066284X號執行命令共2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分署105年度勞費執字第25048號等義務人青豐商行即方賢鐸之勞工保險條例(費用)行政執行事件,因應受送達人青豐商行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和股書記官領取。
二、本件於112年4月13日以屏執和105費00025048字第1120036684A號執行命令扣押義務人於第三人之存款債權,並於112年6月15日以屏執和105費00025048字第1120066284X號執行命令請第三人內埔郵局將扣押之款項解繳予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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