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 112 年4 月11 日屏執平111健00159689字第1120033142A號之(執行命令函)1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4-27
- 資料點閱次數:253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4月26日
發文字號:屏執平111年健執字第00159689號
主旨:公示送達 112 年4 月11 日屏執平111健00159689字第1120033142A號之(執行命令函)1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分署111年度健執字第159689號義務人洪宸緯之全民健康保險法行政執行事件,因應受送達人洪宸緯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平股書記官領取。
附件下載
- 屏執平111健00159689字第1120033142A號之(執行命令函)1件.pdf36 KB 112-04-27 下載次數: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