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112年 3 月 27 日屏執平111罰00055385字第1120120173A號之(執行命令函)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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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2-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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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4月7日
發文字號:屏執平111年公路罰執字第00055385號
主旨:公示送達112年 3 月 27 日屏執平111罰00055385字第1120120173A號之(執行命令函)1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分署111年度公路罰執字第55385號等義務人張譽耀(張福成 .張文平)之公路法行政執行事件,因應受送達人張譽耀(張福成 .張文平)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平股書記官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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