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 112 年 3 月 22 日屏執平111稅00006811字第1120083571X號之(執行命令函)1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3-31
- 資料點閱次數:243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25日
發文字號:屏執平111年地稅執字第00006811號
主旨:公示送達 112 年 3 月 22 日屏執平111稅00006811字第1120083571X號之(執行命令函)1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分署111年度地稅執字第6811號等義務人繼承人:林金玲.羅薇納嘉西亞 被繼承人:林水壽之土地稅法-地價稅行政執行事件,因應受送達人繼承人:林金玲.羅薇納嘉西亞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平股書記官領取。
附件下載
- 屏執平111稅00006811字第1120083571X號之(執行命令函)1件.pdf42 KB 112-03-31 下載次數: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