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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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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112年1月11日屏執忠111罰00127369執字第1120007003X號之收取命令1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1-17
  • 資料點閱次數:142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月17日

發文字號:屏執忠111年道罰執字第00127369

 

主旨:公示送達112111日屏執忠11100127369執字第1120007003X號之收取命令1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分署111年度道罰執字第127369號等義務人佳冠食品行(獨資)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鍰)行政執行事件,因應受送達人佳冠食品行(獨資)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忠股書記官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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