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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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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 111年12月29日屏執和110年助執字第00001708號函1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1-03
  • 資料點閱次數:126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1229

發文字號:屏執和110年助執字第00001708

 

主旨:公示送達 1111229日屏執和110年助執字第00001708號函1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本分署110年度助執字第1708號等義務人大昌統包工程行即王富義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行政執行事件,因應受送達人大昌統包工程行即王富義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和股書記官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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