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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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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標售本分署「115年報廢財產物品乙批」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3-26
  • 資料點閱次數:55

主旨:公告標售本分署「115年報廢財產物品乙批」(詳如報廢財產及物品清冊),歡迎有意投標者踴躍參與投標。
依據:
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66點第1項第1款。
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估價作業程序。
公告事項:
標售標的及數量:報廢財產及物品各乙批(詳如報廢財產及物品變賣清單)。
標售底價:新臺幣3,300元。
開標日期及地點:訂於115年4月8日(星期三)上午10時整,於本分署屏新樓2樓會議室。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現場領取:請於本分署標售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內洽本分署秘書室免費領取投標文件(地址:屏東市建豐路180巷28號、電話08-7366626)。
電子領標:請至本分署網路首頁電子公布欄下載(https://www.pty.moj.gov.tw/259660/259680/259682/Lpsimplelist)。
投標方式:有意投標者請於截標期限前(115年4月7日下午17時前)以郵遞或專人送抵本分署屏易樓1樓服務台(地址:屏東市建豐路180巷28號)。
本投標案保證金:無。
開標方式:公開開標。
決標方式:最高標。
本次標售標的物,投標人得於開標前(115年4月7日下午15時前)洽本分署實地勘查。
價款繳納期限及繳付方式:得標人應於開標之次日起7日內(含例假日)一次繳清全部價款。
點交期間及方式:得標人繳清全部價款後,機關即與得標人議定交付期日辦理交付報廢財物事宜。
報廢變賣標的物所在地:本分署。
附加說明:
本分署對於公開變賣之財物不負民法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其他事項詳見投標須知、投標單、外標封、115年標售報廢財產物品清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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