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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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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十二年前酒駕 屏東執行分署持續扣押存款薪水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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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人員電話聯繫義務人催繳,告知要扣押保險給付,示意圖十二年前酒駕 屏東執行分署持續扣押存款薪水
最後靠一通電話讓義務人繳清15萬元罰單

  屏東有位張姓男子 100 年在恆春騎乘機車時不慎擦撞其他車輛,警察到 場處理時測得他的酒測值超標,監理站對他開罰 6萬元,104年間張男又因拒 絕酒測,而被監理站裁罰 9 萬元,義務人不理會罰單,案件自 102 年起陸續 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執行。分署受理後著手調查其財產,近十年間 只要一發現他銀行有存款就扣存,有上班就扣薪,但是扣押命令到達金融機構 時總是剛好沒有存款,扣薪命令則因義務人離職而老是執行不到,讓執行人員 傷透腦筋。

  分署苦思如何突破案件時,鍥而不捨地調查發現義務人有投保郵局壽險, 且按月由第三人帳戶轉帳繳納保費,執行人員遂電話聯繫張男催繳,告知再不 繳錢分署得對郵局核發執行命令扣押他的保險給付,數日後男子終於親自抱 著15萬元現金來到分署,一次繳清欠了快10年的酒駕罰單。

  屏東分署表示,保險公司收到分署的執行命令,就不能讓義務人辦理保單 借款或者變更受益人,而且依據最新實務見解,分署於符合特定要件下還可以 通知保險公司終止保約,將保險公司應返還給義務人的解約金用以充抵所滯 欠的稅費。近期春酒聚餐宴飲機會日增,分署提醒酒後切勿開車以避免傷人傷 己,為響應酒駕零容忍,分署必定徹底執行酒駕案件,以守護用路人的交通安 全,並貫徹交通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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