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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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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條碼繳款流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6-15
  • 資料點閱次數:4642

收到無條碼傳繳通知書,請擇一下列方式繳納:

  1. 親繳:可至本分署、移送機關所在地繳納。(本分署另外提供信用卡、一卡通服務)
  2. 匯票:請至郵局購買郵政匯票(匯票抬頭,請開立移送機關名稱),連同通知書影本雙掛號寄至本分署辦理。

若逾繳納期限,請與該執行股承辦人員聯絡各股電話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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