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申請分期繳款服務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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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分署得依職權或依義務人之申請,於徵得移送機關同意後,酌情核准分期繳款執行金額:
※義務人依其經濟狀況,無法一次完納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者。
※因天災、事變,致義務人遭受重大財產損失,無法一次完納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者。
申請方式如下:
1.電話申請,08-7366626#2207。
2.傳真申請,08-7362427。
3.書面申請地址,屏東縣屏東市建豐路180巷28號。
二、義務人提出申請後,本分署承辦人會與之連絡,說明應提供的相關文件及程序。
三、對於義務人的分期繳款申請,如不符規定者,本分署得不予核准。
四、申請時請於信箱內文敘明:
1.義務人名稱(姓名) 及統編:
2.執行案號(不知免填):
3.承辦股別(不知免填):
4.聯絡電話及地址:
5.釋明經濟困難的原因:
6.擬申請分期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