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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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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申請分期繳款服務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6-15
  • 資料點閱次數:3661

一、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分署得依職權或依義務人之申請,於徵得移送機關同意後,酌情核准分期繳款執行金額:

  ※義務人依其經濟狀況,無法一次完納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者。
  ※因天災、事變,致義務人遭受重大財產損失,無法一次完納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者。 

  申請方式如下:
  1.電話申請,08-7366626#2207。
  2.傳真申請,08-7362427。
  3.書面申請地址,屏東縣屏東市建豐路180巷28號。

二、義務人提出申請後,本分署承辦人會與之連絡,說明應提供的相關文件及程序。
三、對於義務人的分期繳款申請,如不符規定者,本分署得不予核准。

四、申請時請於信箱內文敘明:
      1.義務人名稱(姓名) 及統編:
  2.執行案號(不知免填):
  3.承辦股別(不知免填):
  4.聯絡電話及地址:
  5.釋明經濟困難的原因:
  6.擬申請分期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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