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存款是社會福利津貼被強制執行,應如何補救?
依行政執行法第9條規定,可以向本分署提出該筆存款係社會福利津貼之證明聲明異議,本分署認異議有理由者,會撤銷扣押存款命令;如本分署認為異議無理由,將陳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決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會針對異議內容,依法做出適當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