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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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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義務人黃盈泰之動產拍賣通知函1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3-04
  • 資料點閱次數:1013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33

發文字號:屏執廉106年費執字第00155456

 

主旨:公示送達本分署同發文日屏執廉106年費執字第00155456號之第一次動產拍賣通知1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 本分署106年度費執字第155456號等義務人黃盈泰之規費法行政執行事件,因應受送達人黃盈泰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廉股書記官領取。

本件爰定於11046日下午330分進行第一次動產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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