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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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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義務人顏祥霖之詢價通知函1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1-12
  • 資料點閱次數:962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112

發文字號:屏執義107年助執特專字第00000438

 

主旨:公示送達11018日屏執義107年助執特專字第00000438號之詢價通知1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 本分署107年度助執特專字第438號等義務人顏祥霖之遺產及贈與稅法-贈與稅行政執行事件,因應受送達人顏祥霖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義股書記官領取。

本件爰定於11049日上午100分進行詢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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