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恆達通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清算人賀照芬之分配期日通知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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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0-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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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109年12月31日
發文字號:屏執忠109年牌稅執字第00002643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恆達通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清算人賀照芬之分配期日通知1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分署109年度牌稅執字第2643號等義務人恆達通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之使用牌照稅法行政執行事件,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恆達通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清算人賀照芬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忠股書記官領取。二、本件爰定於110年1月26日上午10時進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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