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義務人蔡嘉揚(即蔡然江)定期到場報告執行命令之公文書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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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09-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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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8月18日
發文字號:屏執平104年綜所稅執專字第00022566號
主旨:公示送達109年8月14日屏執平104年綜所稅執專字第22566號之(定期到場報告執行命令)1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 本分署104年度綜所稅執專字第22566號等義務人蔡嘉揚(即蔡然江)之所得稅法-綜合所得稅行政執行事件,因應受送達人蔡嘉揚(即蔡然江)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平股書記官領取。
本件爰定於109年9月3日下午3時0分進行(到場報告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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