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對共有人李玉華之不動產特別拍賣通知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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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09-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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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4月9日
發文字號:屏執平106年戒品罰執字第00110235號
主旨:公示送達109年4月9日屏執平106年戒品罰執字第00110235號對共有人李玉華之特別拍賣不動產通知1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 本分署106年度戒品罰執字第110235號義務人王譽維(原名王景賢)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罰鍰)行政執行事件,因應受送達人王譽維(原名王景賢)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平股書記官領取。另本案係對同一當事人再行公示送達,依行政程序法第81條但書規定,自黏貼公告欄翌日起發生效力。
- 本件爰定於109年4月9日起公告三個月不動產之特別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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