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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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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義務人林采萱(原名林漳蕊)使用牌照稅法行政執行事件之特別拍賣程序後之減價拍賣通知函1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3-09
  • 資料點閱次數:485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39

發文字號:屏執平105年牌稅執字第00010759

 

主旨:公示送達10939日屏執平105年牌稅執字第00010759號之特別拍賣程序後之減價拍賣通知1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 本分署105年度牌稅執字第10759號等義務人林采萱(原名林漳蕊)之使用牌照稅法行政執行事件,因應受送達人林采萱(原名林漳蕊)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平股書記官領取。另本案係對同一當事人再行公示送達,依行政程序法第81條但書規定,自黏貼公告欄翌日起發生效力。

本件爰定於10947日下午15時整進行減價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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