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115年1月07日屏執仁114稅00029131字第1150007841A號執行命令及115年2月6日屏執仁114稅00029131字第1150053771X號執行命令共2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2-09
- 資料點閱次數:19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2月6日
發文字號:屏執仁114年牌稅執字第00029131號
主旨:公示送達115年1月07日屏執仁114稅00029131字第1150007841A號執行命令及115年2月6日屏執仁114稅00029131字第1150053771X號執行命令共2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分署114年度牌稅執字第29131號等義務人陳治國之使用牌照稅法行政執行事件,因應受送達人陳治國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仁股書記官領取。
二、本件於115年1月07日核發屏執仁114稅00029131字第1150007841A號執行命令扣押義務人於第三人之存款債權,並於115年2月6日核發屏執仁114稅00029131字第1150053771X號執行命令請第三人文山萬芳郵局將扣押之款項解繳予移送機關屏東縣政府財稅局潮州分局。
附件下載
- 屏執仁114稅00029131字第1150007841A號及1150053771X號執行命令共2件.pdf41 KB 115-02-09 下載次數: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