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114年10月21日屏執和114費00075866字第1140144334A號執行命令及114年12月1日114費00075866字第1140156364K執行命令共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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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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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2月1日
發文字號:屏執和114年汽費執字第00075866號
主旨:公示送達114年10月21日屏執和114費00075866字第1140144334A號執行命令及114年12月1日114費00075866字第1140156364K執行命令共2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分署114年度汽費執字第75866號等義務人江亞軒之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機車行政執行事件,因應受送達人江亞軒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和股書記官領取。
二、本件於114年10月21日核發屏執和114費00075866字第1140144334A號執行命令扣押義務人於第三人之存款債權,於114年12月1日核發114費00075866字第1140156364K執行命令撤銷扣押義務人於第三人之存款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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