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 114 年 11 月 10 日屏執平113罰00166674字第1140290233A號之(執行命令函)1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11-27
- 資料點閱次數:11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1月25日
發文字號:屏執平113年強汽罰執字第00166674號
主旨:公示送達 114 年 11 月 10 日屏執平113罰00166674字第1140290233A號之(執行命令函)1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分署113年度強汽罰執字第166674號等義務人張長安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行政執行事件,因應受送達人張長安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平股書記官領取。
附件下載
- 屏執平113罰00166674字第1140290233A號之(執行命令函)1件.pdf41 KB 114-11-27 下載次數: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