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114年9月23日屏執和112健00011410字第1140114992A號執行命令及114年11月7日屏執和112健00011410字第1140136372X號執行命令共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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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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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1月7日
發文字號:屏執和112年健執字第00011410號
主旨:公示送達114年9月23日屏執和112健00011410字第1140114992A號執行命令及114年11月7日屏執和112健00011410字第1140136372X號執行命令共2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分署112年度健執字第11410號等義務人劉庠榛之全民健康保險法行政執行事件,因應受送達人劉庠榛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和股書記官領取。
二、本件於114年9月23日核發屏執和112健00011410字第1140114992A號執行命令扣押義務人於第三人之存款債權,並於114年11月7日核發屏執和112健00011410字第1140136372X號執行命令請第三人將扣押之款項解繳予移送機關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區監理所屏東監理站及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高屏業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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