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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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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114年9月16日屏執和113健00347035字第1140115342A號執行命令及114年10月27日屏執和113健00347035字第1140130662X號執行命令共2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11-03
  • 資料點閱次數:20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1027

發文字號:屏執和113年健執字第00347027

主旨:公示送達114916日屏執和11300347035字第1140115342A號執行命令及1141027日屏執和11300347035字第1140130662X號執行命令共2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分署113年度健執字第347027號等義務人廖竹屏之全民健康保險法行政執行事件,因應受送達人廖竹屏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和股書記官領取。

二、本件於114916日核發屏執和11300347035字第1140115342A號執行命令扣押義務人於第三人之存款債權,並於1141027日核發屏執和11300347035字第1140130662X號執行命令請第三人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屏東廣東路郵局將扣押之款項解繳予移送機關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高屏業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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