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 114 年 8 月 25 日屏執平114罰00035214字第1140210433A號之(執行命令函)1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9-26
- 資料點閱次數:21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9月3日
發文字號:屏執平114年公路罰執字第00035214號
主旨:公示送達 114 年 8 月 25 日屏執平114罰00035214字第1140210433A號之(執行命令函)1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分署114年度公路罰執字第35214號等義務人朱長豐之公路法行政執行事件,因應受送達人朱長豐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平股書記官領取。
附件下載
- 屏執平114罰00035214字第1140210433A號之(執行命令函)1件.pdf34 KB 114-09-26 下載次數: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