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114年07月23日屏執和113罰00150398字第1140180343A號執行命令、114年9月4日屏執和113罰00150398字第1140222953X號執行命令及114年9月4日屏執和113罰00150398字第1140222963K號執行命令共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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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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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9月4日
發文字號:屏執和113年公路罰執字第00150398號
主旨:公示送達114年07月23日屏執和113罰00150398字第1140180343A號執行命令、114年9月4日屏執和113罰00150398字第1140222953X號執行命令及114年9月 日屏執和113罰00150398字第1140222963K號執行命令共3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分署113年度公路罰執字第150398號等義務人王思懿之公路法行政執行事件,因應受送達人王思懿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和股書記官領取。
二、本件於114年07月23日核發屏執和113罰00150398字第1140180343A號執行命令扣押義務人於第三人之存款債權,於114年9月4日核發屏執和113罰00150398字第1140222953X號執行命令請第三人臺灣土地銀行集中作業中心將扣押之款項解繳予移送機關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區監理所屏東監理站,並於114年9月4日核發屏執和113罰00150398字第1140222963K號執行命令撤銷扣押其他第三人之存款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