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114年6月25日屏執和114罰00054660字第1140156763A號執行命令及114年8月6日屏執和114罰00054660字第1140196523X號執行命令共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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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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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8月6日
發文字號:屏執和114年公路罰執字第00054660號
主旨:公示送達114年6月25日屏執和114罰00054660字第1140156763A號執行命令及114年8月6日屏執和114罰00054660字第1140196523X號執行命令共2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分署114年度公路罰執字第54660號等義務人汪宥忻之公路法行政執行事件,因應受送達人汪宥忻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和股書記官領取。
二、本件於114年6月25日核發屏執和114罰00054660字第1140156763A號執行命令扣押義務人於第三人之存款債權,並於114年8月6日核發屏執和114罰00054660字第1140196523X號執行命令請第三人光復郵局將扣押之款項解繳予移送機關交通部高公路局高雄區監理所屏東監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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