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114年5月13日屏執和114健00130292字第1140042622A號執行命令及114年6月24日屏執和114年健執字第00130292號執行命令共2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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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6月24日
發文字號:屏執和114年健執字第00130292號
主旨:公示送達114年5月13日屏執和114健00130292字第1140042622A號執行命令及114年6月24日屏執和114年健執字第00130292號執行命令共2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分署114年度健執字第130292號等義務人楊卓勲之全民健康保險法行政執行事件,因應受送達人楊卓勲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和股書記官領取。
二、本件於114年5月13日核發屏執和114健00130292字第1140042622A號執行命令扣押義務人於第三人之存款債權,並於114年6月24日核發屏執和114年健執字第00130292號執行命令請第三人中和宜安郵局將扣押之款項解繳予移送機關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高屏業務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