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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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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114年4月11日屏執和113稅00035203字第1140073171A號執行命令及114年6月04日屏執和113稅00035203字第1140100321X號執行命令共2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6-11
  • 資料點閱次數:5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610

發文字號:屏執和113年牌稅執字第00035203

主旨:公示送達114411日屏執和11300035203字第1140073171A號執行命令及114604日屏執和11300035203字第1140100321X號執行命令共2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分署113年度牌稅執字第35203號等義務人范俊吉之使用牌照稅法行政執行事件,因應受送達人范俊吉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和股書記官領取。

二、本件於114411日核發屏執和11300035203字第1140073171A號執行命令扣押義務人於第三人之存款債權,並於114604日核發屏執和11300035203字第1140100321X號執行命令請第三人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將扣押之款項解繳予移送機關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高屏業務組及屏東縣政府財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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