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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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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 114 年 3 月 4 日屏執平113罰00053159字第1140040163A號之(執行命令函)1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5-26
  • 資料點閱次數:16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325

發文字號:屏執平113年強汽罰執字第00053159

主旨:公示送達 114 3 4 日屏執平11300053159字第1140040163A號之(執行命令函)1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本分署113年度強汽罰執字第53159號義務人莊明正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行政執行事件,因應受送達人莊明正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平股書記官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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