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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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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114年03月20日屏執和113罰00167568字第1140057893A號執行命令及114年5月9日屏執和113罰00167568字第1140114013X號執行命令共2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5-15
  • 資料點閱次數:9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59

發文字號:屏執和113年道罰執字第00167568

主旨:公示送達1140320日屏執和11300167568字第1140057893A號執行命令及11459日屏執和11300167568字第1140114013X號執行命令共2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分署113年度道罰執字第167568號等義務人李竺展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鍰)行政執行事件,因應受送達人李竺展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和股書記官領取。

二、本件於1140320日核發屏執和11300167568字第1140057893A號執行命令扣押義務人於第三人之存款債權,並於11459日核發屏執和11300167568字第1140114013X號執行命令請第三人高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將扣押之款項解繳予移送機關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區監理所屏東監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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