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114年3月20日屏執和113健00347032字第1140014882A號執行命令及114年5月9日屏執和113健00347032字第1140043192X號執行命令共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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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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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5月9日
發文字號:屏執和113年健執字第00347032號
主旨:公示送達114年3月20日屏執和113健00347032字第1140014882A號執行命令及114年5月9日屏執和113健00347032字第1140043192X號執行命令共2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分署113年度健執字第347032號等義務人廖竹屏之全民健康保險法行政執行事件,因應受送達人廖竹屏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和股書記官領取。
二、本件於114年3月20日核發屏執和113健00347032字第1140014882A號執行命令扣押義務人於第三人之存款債權,並於114年5月9日核發屏執和113健00347032字第1140043192X號執行命令請第三人屏東廣東路郵局及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將扣押之款項解繳予移送機關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高屏業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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