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114年2月26日屏執和113罰00150398字第1140037813A號執行命令及114年4月01日屏執和113罰00150398字第1140075303X號執行命令共2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4-28
- 資料點閱次數:2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4月24日
發文字號:屏執和113年公路罰執字第00150398號
主旨:公示送達114年2月26日屏執和113罰00150398字第1140037813A號執行命令及114年4月01日屏執和113罰00150398字第1140075303X號執行命令共2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分署113年度公路罰執字第150398號等義務人王思懿之公路法行政執行事件,因應受送達人王思懿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和股書記官領取。
二、本件於114年2月26日核發屏執和113罰00150398字第1140037813A號執行命令扣押義務人於第三人之存款債權,並於114年4月01日核發屏執和113罰00150398字第1140075303X號執行命令請第三人長治郵局將扣押之款項解繳予移送機關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區監理所屏東監理站。
附件下載
- 屏執和113罰00150398字第1140037813A號、1140075303X號執行命令共2件.pdf57 KB 114-04-28 下載次數: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