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114年3月6日屏執和113費00171833字第1140012494A號執行命令及114年4月24日屏執和113年廢費執字第00171833號執行命令共2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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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4月24日
發文字號:屏執和113年廢費執字第00171833號
主旨:公示送達114年3月6日屏執和113費00171833字第1140012494A號執行命令及114年4月24日屏執和113年廢費執字第00171833號執行命令共2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分署113年度廢費執字第171833號義務人温利成妹之廢棄物清理法(費用)行政執行事件,因應受送達人温利成妹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和股書記官領取。
二、本件於114年3月6日核發屏執和113費00171833字第1140012494A號執行命令扣押義務人於第三人之存款債權,並於114年4月24日核發屏執和113年廢費執字第00171833號執行命令請第三人屏東縣內埔地區農會將扣押之款項解繳予移送機關屏東縣內埔鄉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