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113年11月22日屏執和113健00334641字第1130136592A號執行命令及114年1月8日屏執和113健00334641字第1140001862X號執行命令共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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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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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月13日
發文字號:屏執和113年健執字第00334641號
主旨:公示送達113年11月22日屏執和113健00334641字第1130136592A號執行命令及114年1月8日屏執和113健00334641字第1140001862X號執行命令共2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分署113年度健執字第334641號等義務人戴承漢之全民健康保險法行政執行事件,因應受送達人戴承漢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和股書記官領取。
二、本件於113年11月22日核發屏執和113健00334641字第1130136592A號執行命令扣押義務人於第三人之存款債權,並於114年1月8日核發屏執和113健00334641字第1140001862X號執行命令請第三人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將扣押之款項解繳予移送機關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中區業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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