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同發文日期)屏執和113年地稅執字第00022530號之執行命令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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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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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2月17日
發文字號:屏執和113年地稅執字第00022530號
主旨:公示送達(同發文日期)屏執和113年地稅執字第00022530號之執行命令1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本分署113年度地稅執字第22530號等義務人鍾政宏之土地稅法-地價稅行政執行事件,因應受送達人鍾政宏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和股書記官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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