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113年10月29日屏執和112罰00241779字第1130284183A號執行命令及113年12月6日屏執和112罰00241779字第1130329183X號執行命令共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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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3-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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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2月6日
發文字號:屏執和112年道罰執字第00241779號
主旨:公示送達113年10月29日屏執和112罰00241779字第1130284183A號執行命令及113年12月6日屏執和112罰00241779字第1130329183X號執行命令共2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分署112年度道罰執字第241779號等義務人賴政憲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鍰)行政執行事件,因應受送達人賴政憲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和股書記官領取。
二、本件於113年10月29日核發屏執和112罰00241779字第1130284183A號扣押義務人於第三人之存款債權,並於113年12月6日核發屏執和112罰00241779字第1130329183X號執行命令請第三人蘆竹錦興郵局將扣押之款項解繳予移送機關高雄市政府交通局交通事件裁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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