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113年9月30日屏執和113健00186741字第1130116942A號執行命令及113年11月8日113健00186741字第1130128912X號執行命令共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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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3-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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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1月8日
發文字號:屏執和113年健執字第00186741號
主旨:公示送達113年9月30日屏執和113健00186741字第1130116942A號執行命令及113年11月8日113健00186741字第1130128912X號執行命令共2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分署113年度健執字第186741號等義務人鄭瑞慧之全民健康保險法行政執行事件,因應受送達人鄭瑞慧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和股書記官領取。
二、本件於113年9月30日核發屏執和113健00186741字第1130116942A號執行命令扣押義務人於第三人之存款債權,並於113年11月8日核發113健00186741字第1130128912X號執行命令請第三人屏東六塊厝郵局將扣押之款項解繳予移送機關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高屏業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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