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113年6月6日屏執和112年綜所稅執專字第00018499號之聲明優先承買通知函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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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3-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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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11日
發文字號:屏執和112年綜所稅執專字第00018499號
主旨:公示送達113年6月6日屏執和112年綜所稅執專字第00018499號之聲明優先承買通知函1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分署112年度綜所稅執專字第18499號義務人陳鋼村之所得稅法-綜合所得稅行政執行事件,因應受送達人共有人陳金水之繼承人陳煥登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和股書記官領取。
二、本件通知共有人於文到15日內聲明願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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