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113年4月22日屏執和112年汽費執字第00123832字第1130060524A號執行命令、113年5月27日屏執和112費00123832字第1130095574X號執行命令、113年5月27日屏執和112費00123832字第1130095584K號執行命令及113年5月27日屏執和112費00123832字第1130095594K號執行命令共4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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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27日
發文字號:屏執和112年汽費執字第00123832號
主旨:公示送達113年4月22日屏執和112年汽費執字第00123832字第1130060524A號執行命令、113年5月27日屏執和112費00123832字第1130095574X號執行命令、113年5月27日屏執和112費00123832字第1130095584K號執行命令及113年5月27日屏執和112費00123832字第1130095594K號執行命令共4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分署112年度汽費執字第123832號等義務人陳向珠之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汽車行政執行事件,因應受送達人陳向珠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和股書記官領取。
二、本件113年4月22日屏執和112年汽費執字第00123832字第1130060524A號執行命令扣押義務人於第三人之存款債權,113年5月27日以屏執和112費00123832字第1130095574X號執行命令請第三人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將扣押之款項解繳予移送機關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區監理所屏東監理站,113年5月27日屏執和112費00123832字第1130095584K號執行命令撤銷第三人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之扣押款項,及113年5月27日屏執和112費00123832字第1130095594K號執行命令撤銷第三人合作金庫商業銀行扣押之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