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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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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113年4月16日屏執和112費00267259字第1130054384A號執行命令及113年5月20日屏執和112費00267259字第1130092564X號共2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5-21
  • 資料點閱次數:112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520

發文字號:屏執和112年廢費執字第00267259

 

主旨:公示送達113416日屏執和11200267259字第1130054384A號執行命令及113520日屏執和11200267259字第1130092564X號共2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分署112年度廢費執字第267259號等義務人張恒花之廢棄物清理法(費用)行政執行事件,因應受送達人張恒花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和股書記官領取。

二、本件於113416日以屏執和11200267259字第1130054384A號執行命令扣押義務人於第三人之存款債權,並於113520日以屏執和11200267259字第1130092564X號執行命令請第三人潮州南進路郵局將扣押之款項解繳予移送機關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區監理所屏東監理站及屏東縣潮州鎮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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