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113年3月14日屏執和112罰00305147字第1130071413A號執行命令及113年4月29日屏執和112罰00305147字第1130119903X號執行命令共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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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3-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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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6日
發文字號:屏執和112年強汽罰執字第00305147號
主旨:公示送達113年3月14日屏執和112罰00305147字第1130071413A號執行命令及113年4月29日屏執和112罰00305147字第1130119903X號執行命令共2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分署112年度強汽罰執字第305147號義務人鄭祈滿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行政執行事件,因應受送達人鄭祈滿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和股書記官領取。
二、本件於113年3月14日以屏執和112罰00305147字第1130071413A號執行命令扣押義務人於第三人之存款債權,並於113年4月29日以屏執和112罰00305147字第1130119903X號執行命令請第三人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將扣押之款項解繳予移送機關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區監理所屏東監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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